玉溪市人民政府
5.2.4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贰级)■■★◆;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牵头人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牵头人提供)⑤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⑥联合体投标声明书原件(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至庆阳中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周岭村由佳苑小区A座503幸福小镇4号楼1201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需装订成册,原件完成现场确认后退还■★★■★★。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相关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网站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3财务状况■◆■: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1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9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承包建设,承包范围包含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2)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6计划工期◆◆:48个月;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工期)。
5.5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设计单位须为一家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⑦参与投标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事宜和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修改、澄清■★◆★、撤回、递交等须由牵头人完成★■★,成员单位须授权给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方为有效;⑧投标报名和相关投标授权必须由牵头单位完成。
(4)施工单位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最新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由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中标后◆◆■,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处于待岗状态。
5.2.1设计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2◆◆★■.2设计单位2021年至今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或工程设计费在5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1)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主要设计设备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和施工需要;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
6.1时间:2025年6月3日8时至2025年6月9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7.3物资(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2.5施工单位业绩:施工单位2021 年至今承担过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
①完成本(EPC)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工程测量成果、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设计参数,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处理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成果满足工程设计需要,提交工程
(3)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5.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成果满足项目需要■★,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9时。(北京时间)
②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各附属专业工程所需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组织审查并负责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邮箱获取:上述资料一套发送至邮箱()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符合要求及完成缴费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视为获取文件成功■■,否则无效(注■■★:邮箱报名须在投标当日带加盖单位鲜章的装订成册彩色复印件一套交至代理公司)。
4■■■◆★★.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工程施工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按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及国家及云南省其他现行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备案。
5◆■★◆.2.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2021年至今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2021年至今建筑工程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涉及的工程建设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材料设备安装工程◆■★◆★、附属工程)和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采购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5★◆◆■◆★.2.7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5.2.6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